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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将大力发展民营经济 加强闽港企业合作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11日08:48 新华网

  新华网福州1月11日电(记者宋树涛)从福建省经贸委获悉,2005年,福建将大力发展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建立健全支持服务体系。进一步营造良好氛围,充分挖掘民营经济发展潜力。同时会同宣传部门加大对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的宣传力度,使民营企业在社会上有地位、政治上有荣誉、经济上有作为。

  以担保融资、企业信用、创业培训为重点,加快民营与中小企业服务平台建设。完善融资担保体系,规范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继续扶持担保机构扩大业务量,加快发展;充分利用开发银行对担保公司注入资本金和再担保政策,推动福建省建立再担保的工作机制;要进一步加快典当业与融资租赁业发展,多形式多渠道解决企业融资难问题。加快企业信用服务平台建设。

  加强闽港中小企业经贸交流合作。认真组织实施闽港中小企业合作协议,加快闽港合作示范项目的建设,促进两地在高新技术、企业高层管理人员交流等方面的合作。组织中小企业参加第四届APEC中小企业技术交流暨展览会、中国(广州)中小企业博览会等,拓展合作和市场空间。(完)(福建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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