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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建立油气价格联动机制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11日09:51 南方都市报

  广州建立油气价格联动机制

  液化石油气连续10日均价上下浮动超10%时调整区域性管道燃气价格

  本报讯(记者李艳)广州市物价局最近率先在全省建立了煤、热、油、气价格联动机制,其中油气价格联动包括,以液化石油气价格为基础,当液化石油气CP报价或广州石化挂牌价连续10日平均价上下浮动超过10%时,调整区域性管道燃气价格。

  据了解,针对煤炭、石油价格变化快、变动幅度大,而热、气价格不可能频繁调整的矛盾,市物价局最近率先在全省建立了煤、热、油、气价格联动机制。

  煤热价格联动以不少于3个月为一个周期,标煤平均价每吨上涨或下降1元,热电联供企业的热力价格每吉焦相应上涨或下降0.0416元,单纯供热企业的热力价格每吉焦相应上涨或下降0.0499元。

  油气价格联动分两个方面:一是90号高标准清洁汽油与车用液化石油气价格联动。以广州地区90号高标准清洁汽油零售价为基础,按规定公式计算车用液化石油气的零售价。二是液化石油气CP报价或广州石化挂牌价与区域性管道燃气价格联动。以液化石油气价格为基础,当液化石油气CP报价或广州石化挂牌价连续10日平均价上下浮动超过10%时,调整区域性管道燃气价格,但两次气价调整的间隔时间原则上不得少于3个月。

  据介绍,上述价格联动机制的建立,使表现突出的煤热、油气价格矛盾得到较好的解决,为科学制订公用事业价格探索了新的管理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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