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矛盾 泄私愤 被逮捕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11日10:06 淄博新闻网 |
报复心理作祟,致使毕某、高某等人犯下了放火烧毁他人财物来泄私愤的可恶行径。近日,博山区检察院将毕某、高某等4人以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批准逮捕。现年28岁的犯罪嫌疑人毕某,系博山区某村人,与他不同村的受害人于某,在博山区另一村开门市部。由于工作原因,二人由此结怨。一天午饭后,犯罪嫌疑人毕某便纠集朋友――淄川某村的高某等5人雇用一辆微型汽车,欲“修理”于某未成。事隔几天后,他们一伙又来到于某家中。因为于某对他们的报复行动早有准备,已将家门紧闭,在高某的建议下,他们决定放火烧毁于某的财物来泄私愤。于是,他们从附近的加油站买了汽油,将汽油浇在于某门前的一辆摩托车上,点燃后逃窜。火势将旁边的另外两辆摩托车和于某的门市部也燃烧了起来,被烧物品损失价值人民币近3万元。 (徐雷 陈晓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