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识赝品不识假警察古玩老板被骗132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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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11日10:20 新华网 |
新华网上海频道1月11日消息:古玩、邮票、现金源源不断送往范某租借的小屋,这位“假警察”凭着假身份、假支票骗倒了20个古玩老板,骗取财物价值132.8万元。日前,浦东新区法院一审判处其有期徒刑13年6个月,剥夺政治权利4年,罚金13.6万元。 去年3月,范某自称是塘桥派出所警察,来到卢湾区一古玩市场,和60岁的老童开始攀谈。“我朋友公司里要买些古玩充账,你这里有吗?”老童一听立即与其议价,最后谈妥2只瓷杯、3块玉器总价50万元。于是,范某让老童带着5件东西到他临时租借的房子,小心翼翼地放好古玩后,又拉着老童一起打车去“取钱”。到了目的地,范某让老童在车里等候,自己则叫了另一辆车回家将5件古玩轻松“带走”。 此后,范某故伎重施。去年5月,他结识了在城隍庙做邮票生意的徐老板,自称有邮票出售。徐老板仔细翻看了他带来的邮票样本,窃喜遇到了好买卖,立即应允上门看邮票。5月28日,范某约徐老板在派出所门口碰头,一起前往临时住处验货,徐老板当场支付了21.2万元。还没拿邮票,范某突然说,“我还有一部分邮票放在某某证券公司了,我陪你一起去拿吧。”于是,徐老板放下邮票跟着范某前往证券所。才上出租车不久,范某接到电话,借口单位有事迅速“消失”了。 据悉,范某从1998年开始行骗,由于一直没有案发,行骗的次数和频率越来越高。为了增加骗术的“可信度”,他还特地购买了一沓空白支票,但最终还是了被受害人告发。浦东新区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范某虚构事实骗取他人钱财,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鉴于其到案后挽回了部分被害人的经济损失,遂对其酌情从轻处罚。 (来源:来源:新闻晨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