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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开始选任人民陪审员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11日10:37 乌鲁木齐晚报

  新年伊始,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人民法院在全疆率先面向社会选任70名人民陪审员,这标志着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在我区启动。今年5月,全疆各基层法院新选任的人民陪审员将正式上任。

  据介绍,实行陪审制是当今世界上大多数国家的做法,主要目的是体现司法民主。我国实行的是参审制,即陪审员参加合议庭审理案件,对案件事实认定、法律适用情况行使表决权。由于种种原因,此项制度执行得不太理想,有的地方甚至流于形式。

  去年8月,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明确规定人民法院在审判社会影响较大的一审刑事、民事、行政案件时,应当实行陪审制;对刑事案件被告人、民事案件原告或者被告、行政案件原告申请由人民陪审员参加合议庭审判的案件,人民法院也应当实行陪审制,并决定人民陪审员由各级人大常委会任命,任期5年。:(责任编辑:张茜写信)

  作者:曹慧娟

  (来源:新疆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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