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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一团伙制造假人民币1.4亿余元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11日18:50 新华网

  新华网深圳1月11日电(记者李南玲)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10日开庭审理一起特大制造假币案。被告人徐春魁等人组成的团伙以不同的方式制造假人民币成品、半成品共计1.4亿余元。

  检察机关指控,2003年10月至2004年5月,湖南省平江县人吴雄豪经同乡冯际南(在逃)介绍,伙同卓木海、肖金腾、范永瑞(后两人在逃)等人,先后在深圳市观澜马坜村、新田村伪造人民币。这个团伙有分工,肖金腾、范永瑞等人负责提供制造假币用的设备和原料,并负责假币的运输和销售。吴雄豪负责提供包装印刷厂,并提供切割机等摆放在制假窝点外以掩人耳目。卓木海则安排卓金反负责传送印制假币用的“菲林”,找来康小平(在逃)负责假币的印制。徐春魁、李俊、刘池涛和刘文刚(在逃)在康小平的纠合下,在制假窝点共同印制假币。此外,另一成员方周辉专门负责为制假提供“后勤服务”,出面签订租房合同。

  2004年6月1日,公安机关接群众举报后,捣毁了新田村的制假窝点,当场缴获伪造的1999年版50元面额的人民币(半成品)6455.85万元。此外,2003年初,徐春魁和李建中(已判刑)在潮阳市向王银良、龚佑义(已判刑)购得假币模版20张。之后,他们伙同吴锦洪、卓文英、卓水钦、周诗宏、吴锦权等人(均另案处理),在江门市伪造假币。至同年5月中旬止,徐春魁等人分3批共印制了1999年版50元面额的假人民币130万张,共计6500万元。这批假币被他们在陆丰市销售,徐春魁在伪造过程中负责印刷假币。同年6月13日至22日,徐春魁和周诗宏、张云峰(均已判决)受卓文英等人招请,作为假币印制的技术和操作人员,在肇庆市伪造了1999年版50元面额的假人民币。同月24日晚7时许,这批总额为1471万余元的假币在运输至深汕高速公路埔边收费站时,被公安机关当场查获。

  检察机关还指控,2004年4、5月间,吴雄豪利用伪造货币所分得的赃款,采用“坐庄”或自己投注的方式参与六合彩赌博,从中赚取手续费。截至案发时,吴雄豪和其前妻方某总计开单人民币36万余元。

  检察机关认为,徐春魁及团伙成员行为均已构成了伪造货币罪。吴雄豪还构成了赌博罪,应予数罪并罚。法院庭审当日未进行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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