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人侦探社广告竟亮相厦门街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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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12日03:28 东南早报 |
早报讯(记者胡志法)昨日,一读者打进早报厦门热线(0592-5892222)反映,近日,一家“私人侦探社”的广告公开在厦门街头亮相。 在读者的指引下,记者在厦门火车站广场等地的墙壁上看到该“私人侦探社”的广告。记者根据广告上提供的电话号码,以联系业务为名与对方取得联系。在与对方的交谈中,记者了解到,该所的业务种类繁多。调查范围包括公司底细分析、追踪货物、个人行踪调查、婚姻调查等。 记者注意到,该“私人侦探社”调查费用颇高。例如,公司底细分析费用每人1万元;单位委托查假冒伪劣产品的黑窝点,对个人的跟踪调查,以及对离异财产,过错方的调查取证等等,收费起价为5000元,对于离异财产调查的收费则收取财产2%至10%的提成。 据介绍,厦门目前这种“私人侦探”式的事务所共有四五家。但没有任何法律对此类机构进行规范的管理。 记者从工商部门了解到,在目前我国公布的企业申请登记经营范围里面,还找不到有关“受委托提供调查(侦探)”这样内容的条目。公安部1993年曾明确规定,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开办各种形式的民事事务调查所、安全事务调查所等私人侦探所性质的民间机构。作为对策,目前市面上的一些私人侦探所,大都借“信息咨询中心”、“专业调查中心”的名义暗地进行“取证”活动。 据介绍,新的企业注册法规又对咨询公司的营业范围作了更严格的限定,取消了原先市场经济调查、经济信息咨询等范围。厦门市工商部门企业注册处的工作人员认为,只要从事私人调查取证,那么这些咨询公司,实际上都是在超营业范围非法经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