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今年底时可查“个人信用”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12日07:58 扬子晚报 |
本报讯本报昨天A11版报道《信誉作为借款抵押品有望年内实现》,其中提到央行的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已在7个城市试行,凡是在银行贷款或者办过信用卡的个人年内都将拥有自己的信用报告。记者昨从中国人民银行南京分行获悉,央行的试点今年还将扩大到全国4个省份,江苏虽未列入试行地区,但年底时江苏人可享受到利用个人信用报告完成贷款或办信用卡这一服务。据介绍,年底前全国15家商业银行和部分农村信用社的数据全部接入央行数据库,并实现全国联网,年底时所有江苏人都可以通过该系统查询自己的信用状况。当然,该系统还只是监测信贷情况,对于没有信用卡的用户,除了要办理银行信用卡外,其在工商、法院、税务、公安等部门留下的数据信息将来会与银行个人信用系统纳入同一平台,相互切换,方便查调。但银行个人信用报告属商务信息,有隐私权,调阅披露报告必须有本人的授权签字同意才可。反之,信用卡作为借款抵押品也是有条件的,信誉不好的,银行会对其信用卡贷款实施保全限额等措施。(沈春宁 顾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