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义勇为惹出麻烦 多方谅解勇士欣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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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12日09:54 中国宁波网-宁波晚报 |
通讯员张旭东记者张建平 宁波晚报讯发现歹徒抢包,宁海小伙子马上骑上摩托飞车去追,没想到出师未捷还被歹徒踹倒,还连带撞伤了另一位骑车女士,女士要求他赔偿,小伙子想不通了:自己见义勇为,自己损失无从索赔,还要赔钱?记者昨天晚上从有关方面了解到,经过各方谅解,这事已得到较为圆满的解决。 这名苦恼的宁海小伙子名叫胡才波,今年28岁,在奉化城区做装修工。1月9日晚上6时许,他骑着摩托车经过奉化市岳林路奉港中学门口时,看到骑一辆红色摩托车的两名男子,抢走了路过此地的一名女士的背包。胡才波见状马上追了上去,在广平路与惠三路路口时,他追上了歹徒。当胡才波伸手想抓住骑车歹徒时,乘在后座的歹徒乘机抬脚把他连人带车踹倒,车子倒地滑行时,撞倒了同一方向行驶的一辆电动自行车,致使骑车的黄女士车损人伤,歹徒则乘着夜色仓皇逃走。 事后,黄女士向胡才波提出了索赔要求,要求他赔偿车损费、医药费和10天的误工费。胡才波认为:自己是见义勇为,自己的摩托车也坏了,身上的衣服也磨破了,再要承担黄女士的赔偿责任,总觉得有点说不过去。而黄女士认为,我的车是你撞倒的,按理是找你赔的。 奉化大桥刑侦中队民警经过现场调查后,对胡才波的见义勇为行为作了充分肯定。而对于胡才波与黄女士的赔偿纠纷,大桥交巡警中队的民警对此也感到十分的为难。经过双方调解和各方努力,黄女士对胡才波的行为也表示理解,作出了大幅让步,只要求胡才波赔偿280元钱,胡才波表示同意。大桥派出所领导得知详情后认为,胡才波的见义勇为精神值得大力提倡,决定胡才波的280元赔偿费由派出所承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