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物价局局长高鹏程:低收入者可获补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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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12日10:05 新华网 |
鑫报讯物价上涨,低收入群体怎么办?昨日,全省物价工作会议在兰州召开。省物价局局长高鹏程代表省物价局对今年的价格工作做了安排。 物价异常波动将加强监管 今年建立价格上涨对低收入群体影响的补偿机制,在价格上涨达到一定程度时,可以向政府建议适当进行财政补贴,确保低收入群体的基本生活不受影响。 物价部门今年还密切注视和分析预测粮油、肉禽蛋菜、农业生产资料等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的商品和服务价格,以及重要的能源、原材料和运输价格动态,对可能引起市场价格异常波动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要及时做出预警,加强监管。同时,对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上涨过高的地方,要限制出台新的涨价项目。 促进燃料结构调整 运用价格手段促进节约型农业、工业和社会的形成。继续发挥电价促进结构调整的作用,对不利于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高耗能、高排放、高污染的企业实行限制性和淘汰电价。同时,加快向国家请示,使我省的大工业企业生产用天然气价格得到合理安排,促进我省燃料结构的调整和环境保护。 谨慎调整民生价格 调整涉及群众利益的价格和收费,要慎之又慎,充分听取社会各阶层的意见和建议,坚决杜绝“走过场”的听证形式。同时,对列入价格成本监审目录的政府定价项目,必须实行成本监审。此外,要适时适度地疏导城市供水、供热、公共交通、污水和垃圾处理、危险废弃物处置等公用事业、公益性服务价格矛盾。 用价格为民资“开道” 在继续支持国有企业改革的同时,要制定公正、合理的价格政策,为民间资本提供平等竞争环境,鼓励民间资本进入我省教育、医疗卫生、社会公用事业和环保等领域,促进民营经济快速发展。 加大治理乱收费 今年加强对义务教育阶段“一费制”和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方案的落实监管工作,围绕群众强烈反映的“上不起学”、“看不起病”等热点问题,继续加大对教育、医疗乱收费的整治力度。(记者蔡天鹏) 编辑:俞昱邦(来源:科技鑫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