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顿饭收到八家饭店的发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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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12日11:53 信息时报 |
时报讯 (记者王道斌通讯员江彬)在一家饭店用餐,结账索要发票时竟收到了饭店方“东挪西凑”上来的分别来自八家不同饭店的税务发票。昨天,广州读者杨先生在越秀区海珠路某饭店宴请客户时就碰到这样一件咄咄怪事。由于属于单位接待,杨先生特意在结账时要求对方开具发票。昨天上午,杨先生凭发票回公司报销时,公司出纳发现十一张发票竟来自八个不同的饭店。 杨先生给记者出示了那叠来自不同饭店的发票。记者发现,十一张发票,其中只有四张所盖印章相同,其他七张发票上的盖章均不同:有白云区新市××汤美食酒家的发票,有越秀区西湖路某咖啡厅的发票,有三元里某海鲜酒楼的发票,五花八门,各式各样,单单见不到该饭店自己的发票。杨先生说他以前也曾经在这个饭店就餐,不过很少索要发票,所以以前没注意到发票不符的问题。 为了在单位报上账,昨天下午,记者和杨先生拿着这些发票来到该饭店收银台进行深入调查。当杨先生表明来意后,该饭店的员工一听是换发票的,马上从抽屉里拿出一叠崭新的发票,足额开出发票,换回了旧发票。记者发现,发票上盖着该饭店的印章。当记者询问昨晚为什么提供其他饭店的发票给杨先生时,该工作人员解释说昨晚饭店的发票用完了,只好“借用”其他饭店的发票“顶档”。 但据业内人士曾女士透露,适逢年终岁首,餐饮业生意兴隆,一些饭店偷税漏税手段迭出,“打折不给发票”,“不开发票可以获得代用券”等手段比较常见,一些饭店通过关系网从社会上收购发票,借用其他饭店的发票“顶档”,从而大肆漏税,这种现象在中小餐馆特别突出。 记者就此事打12366税务热线咨询,接线的工作人员表示,在经营过程中,商家应该向消费者提供自己的发票;收了消费者的钱,而拿另外一家的发票给消费者,显然属于漏税行为。因为正规的商家都要办理税务登记,向税务部门购买正规发票,盖上自己的发票专用章,这样才属于合法经营。 税务部门提醒,提供发票是商家的义务。消费者平时应该多留个心眼,拿到经营者所开的发票后,必须先验真伪,再看发票所盖的章与经营者的名称是否相符,如不相符,可拒绝接收发票并向有关部门投诉。(来源:信息时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