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全面清理工程款农民工工资拖欠 不允许出现新拖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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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12日14:38 青岛新闻网 |
晚报讯市建委、市监察局日前就进一步加强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发出通知,要求各部门进一步明确分工、落实责任,确保三年基本解决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目标的完成。 按照国家、省、市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我市解欠工作目标是:自2004年起,用3年时间全面清理建设领域已经形成的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农民工工资不允许出现新的拖欠。(记者芦智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