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康”被司法认定为驰名商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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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12日15:45 新华网 |
新华网浙江频道1月12日电(周威 张乐)民事官司打出驰名商标,这种国际上约定俗成的驰名商标认可途径正在为越来越多的中国企业所重视。记者近日获悉,温州市“奥康”商标日前在温州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中被确认为“驰名商标”。据悉,这是温州市第二例被司法认定的驰名商标。 今年8月16日,奥康集团有限公司以浙江温岭市奥康鞋业公司商标侵权为由,向温州市中院提起诉讼。12月20日,温州市中院经审理终结后,对此案作出判决,认定奥康集团有限公司的“奥康”商标为驰名商标,判令被告立即停止在其生产和销售的商品上使用“奥康”文字的侵权行为,并向原告公开赔礼道歉,赔偿经济损失。 据悉,通过司法途径认定驰名商标是国际惯例。据了解,国内第一个通过司法途径认定的驰名商标是四川省的“郎酒”。而目前国内越来越多的品牌企业也通过这种方式进行驰名商标的认定。由于今后我国不再专门组织对驰名商标进行评选,司法判决无疑给知名企业维权带来了福音,同时也使得中国驰名商标的认定有了更多的途径。 作为中国皮鞋行业的龙头企业,奥康集团一直大力创新,致力于品牌兴企、名牌兴业,产品国内市场占有率居全国同行业前二位,连续四届蝉联中国十大真皮鞋王,并荣膺中国名牌产品等称号。2001年,奥康集团开始多品牌经营,先后推出康龙休闲鞋和美丽佳人高级时尚女鞋,取得极大成功。现在奥康皮鞋、康龙皮鞋、美丽佳人皮鞋都被国家质检总局评为国家免检产品。公司在稳健经营国内市场的基础上,联合意大利鞋业第一品牌GEOX等跨国公司,共同拓展国际市场,力争早日将奥康品牌建设成一个国际名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