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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电动车《三包》规定不久将出台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12日21:01 扬子晚报

  本报讯南京电动车《三包》规定,有可能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前后出台。记者昨天了解到,南京市消协目前正在广泛征求意见,对已经初步形成的南京电动车《三包》草案进行修改。

  据南京市消协有关人士介绍,该规定主要对包括整车、电动机、蓄电池、车架、前叉、控制器以及充电器等电动车主要部件的保用期限,做了时间上的确定;另外,电动车销售方在三包期内应该承担的责任也做了明确界定。

  据了解,对于即将出台的电动车《三包》规定,二十余家电动自行车厂商及电动车电池厂商代表,已经主动找到了消协的工作人员,反馈自己的想法。有厂家代表认为,目前市场上大多数电动自行车使用的是铅酸电池,如果消费者使用不当,就会降低电池寿命。电动车厂商与消费者的矛盾也主要集中在电池上,电动车电池如何“三包”争议很大。假如电池使用时间不长,电池就不行了,责任在电池厂家,还是在消费者自身,有时难以界定。电动车厂商迫切希望消协出台相应的法规,按规范标准操作,减少扯皮。

  南京市消费者协会的人士表示,他们会在考虑消费者利益的同时,兼顾电动车厂商的权益,出台一部较为公平可行的规定。如果一切顺利的话,南京电动车《三包》规定将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期间出台。(陈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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