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城开建137个和谐社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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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13日02:32 京华时报 |
作者: 夏命群来源: 本报讯(记者夏命群)昨天,记者从东城区第十三届人代会第二次会议上了解到,东城在全国率先全面开建“和谐社区”,从基层做好和谐社会的工作。首批15名处级干部已开始陆续进驻试点社区担任居委会主任或书记的助理一职,帮助建设“和谐社区”。 东城区区委副书记冯熙称,和谐社区建设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切入点。为顺利建设和谐社区,东城区《关于加强新时期和谐社区建设的意见》规定,政府应当承担的工作不许派给居委会。对于未经批准而要求进入社区的工作,社区居委会有权拒绝;对于未经审批的工作擅自进社区的,由区委和区政府实行“双处罚”。150名干部赴社区挂职 东城区区委常委、组织部长梁军介绍,东城区将从区属各单位、各部门选派包括上述15名处级干部在内的150名表现突出、能力较强、素质较高的优秀年轻后备干部到社区党组织、社区居委会挂职锻炼1年,担任居委会书记或主任助理一职。挂职期间,挂职干部不再参与原单位的工作,而应帮助居委会建立“和谐社区”的相关机制,参与规范社区居委会的职能分工,推进社区建立和完善居民事务办理站,督促落实社区居委会基础设施建设。137个社区全参与建设 东城区137个社区全都参与和谐社区建设,每个社区都要求建立社区居民事务办理站。社区居民事务办理站是社区居委会的下设机构,专门负责受理、承办、代办、转办社区居民事务,为社区居民提供福利性、公益性、公共性服务。东城区副区长章冬梅表示,社区居民事务办理站必须由社区居委会常务副主任主抓,实行开放式办公和亮牌服务,节假日必须有专人值班,做到“事事有记录、承办有记载、答复有时限、诉求有反馈”。设立矛盾纠纷调解员 章冬梅介绍,和谐社区建设的重要一项就是“以楼门、院为基本单位,设立矛盾纠纷调解员”,及时掌握社区矛盾纠纷的苗头,加强与居民的沟通,了解情况,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万一遇到解决不了的纠纷,调解员要及时向社区调解委员会反映”。 和谐社区还将建立“群体性矛盾纠纷听政调处机制”。她说,对社区群众呼声大、涉及面广、情况复杂的群体性矛盾纠纷,应在社区居委会的主持下,召集相关部门以听政的形式化解矛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