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一个“罚睡”(读者中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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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13日03:28 人民网-江南时报 |
随着春节临近,客运交通又进入高峰。不少司机为利益驱动,不仅超载超限和超速行驶,还常常超时和疲劳驾车,以致交通事故频发。笔者有位跑运输的朋友日前看了一件事:不久前一个大雾弥漫的凌晨,他驾车行驶在京珠高速湖北咸宁段时发现,前方有辆货车“摇头摆尾”开来。交警随即将车子拦下,司机在车内揉了许久眼睛才寻找到证件,交警见司机眼圈发黑,眼内布满血丝,经询问,司机承认自己已连续驾车9个多小时了。交警当即帮司机将车开到停车区,并递给他一杯开水,要他先睡一个小时再赶路,说这叫“罚睡”! 好一个“罚睡”! 以“罚”代法,动辄就罚。这本是时下一些地方执法部门司空见惯的现象。可罚这罚那,“罚睡”的事却是闻所未闻。按照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司机超时和疲劳驾车都在违章违规之列,当接受有关处罚,诸如批评教育、经济处罚、扣证扣照、记录扣分等等,然而,湖北高速巡警部门的交警对超时和疲劳驾车的司机并没有作出这类的常规处罚,而是别出心裁地“罚睡”,充分体现了法治的人文关怀,彰显了人性化的执法管理理念。不是吗,人家超时和疲劳驾车,本是为多挣几个钱,现在你要罚款,岂不是让人家“白劳”了,这显然不利于教育和感化对方。而“罚睡”则首先解决了司机的疲劳问题,保证了继续行车的安全。相信这样的“惩罚”,会罚得司机心悦诚服,打心眼里感激交警的这种人性化执法。 江苏大丰市大新路99号 梁牛 《江南时报》 (2005年01月13日 第二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