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奥成功纪念封凭什么不实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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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13日06:22 中国青年报 |
本报北京1月12日电 58岁的退休工程师王栋恒今天晚上9时坐上了从北京返回上海的火车,冬日的北京,他的背影显得很落寞。 几个小时以前,他在北京市宣武区法院拿到了判决书,他起诉中国集邮总公司销售的奥运邮品“北京申办2008年奥林匹克运动会成功纪念封”和“2008年奥运会主办城市表决纪念封”涉嫌欺诈销售的诉讼请求被驳回了,原因是该“纪念封”并未标明“实寄封”字样,而且这种“纪念封”是否必须经过邮政“自然实寄”,目前尚无明确规定。 2001年7月底,王栋恒在上海集邮公司花了12元,买了这两个纪念封。这是中国集邮总公司和北京2008年奥运会申办委员会为庆贺北京成为2008年奥运会主办城市联合发行的。 让他自己也没有想到的是,此后,他就开始了长达3年多的维权行动。他认为,仅仅加盖了邮发戳和落地戳,没有自然实寄的纪念封涉嫌欺诈。 2001年8月30日,王栋恒打电话到该纪念封落地戳邮电所———新侨饭店邮电所询问。接电话的吴小姐告诉他,7月是她当班,“新侨饭店”邮戳由她保管和使用,她没有在纪念封上盖过戳,也没有收到过这样的“封”。 同年9月3日,王栋恒再次打新侨饭店邮电所电话,还是吴小姐接。她说新侨饭店邮电所收到信件不盖落地戳,只有到她们那儿寄信才盖章。 纪念封上写的投递局邮编是100004,是北京工体邮局的编码。同年9月4日,王栋恒打电话到工体邮局办公室。接电话的宁先生说,如果是实寄,应当在他们那儿盖戳。 收寄局的邮编是100051,是北京和平门邮局。2001年9月5日,王栋恒打和平门邮局投递部电话,接电话的人均表示不知道纪念封的事。 在将投诉升级到中国集邮总公司后,集邮总公司于2003年9月29日给王栋恒回信解释:“为了保证部分产品的质量,经有关部门批准后使用了邮戳。因为现在信件均由投递局加盖相关落地戳后投递,所以奥申委所在地的新侨饭店邮政所的工作人员不知道盖落地戳之事。” 王栋恒告诉记者,在投诉过程中,集邮总公司曾有人出面解释,纪念封之所以没拿到邮局寄,一是为了保证品相,二是为了降低成本,让集邮者买着价钱便宜。 王栋恒对这个解释并不“买账”:“集邮总公司只考虑经济效益,不考虑社会效益,置《邮政法》和集邮规则于不顾。结果,看起来售价便宜了,可是集邮者买进的是假实寄封。” 中国集邮总公司则认为,纪念封上并没有“实寄封”的字样,不构成欺诈销售。 为了今天,王栋恒花了3年的时间,家人都不支持。“邻居们也都不知道,我没有告诉他们,我觉得一般人都不会理解我的这种做法。” 拿到判决后,有人劝他放弃上诉。王栋恒说:“我要回去好好想一想。” 头发已经花白的王栋恒走了,而他的话还回荡在空气里:“我希望讨回说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