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就得让孩子们走夜路?(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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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13日07:28 大众日报 | ||
林平顺 小学生乘夜色步行回家,其潜在的危险性不言自明,警方的这种执法方式值得商磋。 不可否认,班车严重超员,不利于孩子们的安全,交警将车扣留是依法执法,拒绝了司机先将孩子们送回家的请求,也是对孩子们安全负责的体现。但是,在大多数的学生家长没有联系上的情况下,警方没有及时安排通过其他更为妥当的方式护送孩子回家,而是任由80多名小学生自己乘夜色步行回家,这显然将这些孩子置于另外的一种危险境地。这80多名小学生安全回家,无疑值得庆幸,但如果发生意外,警方将如何向孩子们的家长交代? 因为保护未成年人的安全,是每一个成年人的职责,更是警方的法定职责。 更何况在这个事件中,孩子们本身没有过错,而是受到牵连的第三者,也完全有要求司机或警方将其护送回家的权利。 事实上,司机提出先将孩子们送回家的要求,应该得到警方的允许。为了孩子们的安全,警方可以让司机多跑几趟,或让其自己联系其他车辆,将孩子们安全护送回家。或者警方想办法自己联系车辆,将孩子们义务安全护送回家。而处理此事的交警如此做法,不但是执法缺乏人性化关怀的体现,无疑也已经侵害到了孩子们的合法权益,任何执法机构和个人在严格执法的同时,也应该切实保护第三者的权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