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租赁合同难接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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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13日07:51 齐鲁晚报 |
本报1月12日讯(记者王世新实习生张鑫)本版1月11日报道了一大厦20单位停水停电一事,目前此事仍在僵持中,有的公司已经萌生退意。 今天,记者在大力大厦看到,各公司的情况较上次并没有多大改观,水电暖问题仍没有解决,唯一让人欣慰的是,三楼上一家有“关系”的公司终于无法忍受,在与周围单位联系后,以接电的方式维持公司的正常运作,总算为阴暗的大厦里带来了几丝光明。而其他的公司仍然在等待观望中。有不少公司的负责人表示,由于现代化的设施如传真、电脑、网络等不能使用,已威胁到一些公司的生存和发展问题了。 在经历了几天由于停电所造成的忙碌后,坐在记者面前,大力大厦的一位承租户程先生显得格外疲惫。他向记者出示了原来与大力实业有限公司签订的租赁合同和新物业公司给他的一份略显原始的房屋租赁合同。新物业公司要求重签协议,称以前的合同废止,只要求租户盖上章即可,而据物业公司工作人员称租金将提高。程先生说他正在联系新地方,一旦找到就是合同没到期他也要搬出去。 据历下房管局生计处一位姓慕的工作人员介绍,按照《合同法》的规定,新物业公司不能解除租户与以前公司签订的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