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纪委:领导干部五种违纪行为要严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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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13日09:30 扬子晚报 |
本报讯 新华社昨全文播发于1月11日通过的中国共产党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公报。 公报中说,全会认真学习了胡锦涛同志的重要讲话,一致认为,胡锦涛同志的重要讲话,对于全面加强党的建设,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 公报说,党的各级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严格遵守“四大纪律八项要求”。要切实解决党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特别是对顶风违纪有以下行为的领导干部,必须严肃处理: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的,按照组织程序一律先免职,再依据规定处理。“跑官要官”的,要批评教育,不能提拔重用,在重要岗位上的要予以调整,已得到提拔的要坚决撤下来;对“跑官要官”制止不力造成用人严重失察失误的,要严肃追究责任。放任、纵容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和身边工作人员利用领导干部职权和职务影响经商办企业或从事中介活动谋取非法利益的,要辞去现任职务或者由组织责令辞职,并按照规定给予纪律处分。利用婚丧嫁娶等事宜收钱敛财的,要严肃查处。参加赌博的,应予以免职,再依据规定处理;到国(境)外赌博的,要从严惩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