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成都国土局长李大地涉嫌贪污受贿被判刑12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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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13日09:33 新华网 |
记者昨日(12日)从省高级法院获悉,该院已对原成都市政府副秘书长、国土局局长李大地等人受贿一案作出终审裁定,李被判有期徒刑12年。 又讯记者昨日从成都市检察院获悉,去年该市两级检察院一共查处了30多件在全省乃至全国引起极大反响的重大贪污贿赂案。其中包括原成都市国土局局长李大地等人受贿案,原同安镇党委书记朱福忠贪污受贿案,以及本报最先报道的成都高校系列图书腐败案等等。检察机关共为国家挽回损失4839万余元。(谷萍记者李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