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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公路通行费全面调整 大型货车降幅达20%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13日09:51 新华网

  记者昨日从江苏交通部门获悉,江苏省开始降低公路车辆通行费征收标准。其中沪宁高速、江阴大桥、通启高速等联网收费高速公路已于1月10日起调整,机场高速等开放式收费公路和南京长江二桥等则于1月20日起调整。但记者发现降低收费标准的主要是7座以上的客车和货车,5座以下小轿车没有降低。

  据了解,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和江苏省交通厅联合下发了《关于调整全省公路车辆通行费征收政策的通知》,对全省车辆通行费车型分类标准及收费标准、公路载货汽车计重收费标准、超限运输车辆加重收费标准等进行了重新调整。此次调整范围涉及到了全省实行联网收费的各高速公路、江阴大桥、南京长江二桥、南京机场高速公路以及普通公路。大型车辆通行费平均降幅达到20%。其中,正常装载的大型车辆通行费,普通公路10~15吨的车辆由平均37.5元降为30元,南京长江二桥最高收费标准由100元/车次降为80元/车次;实施计重收费的高速公路最低费率由0.05元/吨·公里降为0.04元/吨·公里,江阴大桥最低费率由3.6元/吨次降为3.0元/吨次。

  新政策还加大了对超限运输车辆的加收力度。对超限30%~50%、50%~100%、100%以上的超限运输车辆的加价幅度分别由1.5倍、2.0倍、3.0倍调整为2.0倍、3.0倍、4.0倍。

  另外,根据车型不同,部分客车收费标准也进行了适当调整。其中高速公路7座车降低标准,20座车提高标准。40~50座客车本应提高标准,考虑到社会稳定和春运,本次未作调整;普通公路8~19座客车和2吨以下货车提高2元/车次;20座客车提高5元/车次。

  此次新政策还降低了公路载货汽车计重收费标准。其中封闭式高速公路计重基本费率为以0.09元/吨公里计,根据实际车辆总轴重,小于10吨的车辆按基本费率计费;10吨至40吨的车辆按0.09元/吨公里递减到0.04元/吨公里;大于40吨的车辆按0.04元/吨公里计费;车辆总轴重不足5吨者,按5吨计费;计重收费不足20元时,按20元计费。普通公路计重基本费率以1.5元/吨车次计。

  (来源:现代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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