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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岁河南小女孩新疆遭母亲遗弃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14日03:46 河南报业网-大河报

  策划/热线新闻调查部 执行/本报记者 寇金明

  13岁河南女孩陈晓春在新疆被母亲遗弃,舅舅照顾三年后,无力继续抚养,于是在学校的帮助下向社会征寻养父母,以保证晓春不辍学。

  1月10日至12日,晓春的遭遇经过新疆《巴音郭楞日报》报道后,引起强烈反响,许
多人都表示想认养她,但在认养过程中遇到障碍。

  女孩征寻养父母

  根据《巴音郭楞日报》报道,晓春在二十八团梨花中学读初二,身材瘦小,由于家境不好,她没穿过新衣服,穿的都是她表姐的旧衣服。她说:“一直想不通父母为什么狠心地遗弃我。”学习很好的她唯一的愿望,就是有好心人收留她,供她上学。

  据悉,晓春原籍在平顶山鲁山县马楼乡老姜村,大舅陈怀在新疆二十八团。晓春的父母早年离异,三年前,晓春被母亲带到新疆。其后,晓春的母亲离开新疆,再无音信。

  提起晓春上学的事,陈怀也伤心地落泪,他们家3个孩子的学费都是借的,目前已供不起晓春上学了,可怎么也找不到晓春的父母,所以想把她送回老家,她的三舅那里。

  晓春的三舅家住农村,家境也不太好,晓春若回来很可能辍学。

  爱心如潮遇难题

  报道刊发后,许多读者纷纷谴责晓春的父母不负责任。还有许多库尔勒市的市民打来电话,表示愿意收养晓春,供她读书。

  但据民政部门介绍,收养手续需要在晓春的户口所在地的民政部门办理,可是晓春的户口不在新疆,在当地无法办理收养手续。

  原籍没女孩户口

  昨天,记者就此咨询了鲁山县民政局,民政局城福股铁主任说,晓春是被父母遗弃的。若她的户口仍在鲁山县,需要先找到监护人。在征得监护人的同意后,收养人需要提供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收养能力证明等相关手续,双方在收养协议签字后,可以在鲁山县民政局办理收养手续。

  马楼乡派出所民警称,经调查,晓春的父亲韩福林是唐河县人,“倒插门”来到马楼乡。韩福林与晓春的母亲陈玲离婚后,离开了马楼乡,再也联系不上。而晓春的母亲也联系不上。

  该所裴所长说,经调查,当地派出所不仅没陈晓春的户口登记,就连她父母的户口登记也没有。晓春的“身份”顿成谜团。本报希望知情者提供晓春父母的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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