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设法遏制交通事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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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14日06:33 人民网-人民日报 |
本报记者 鲍丹 从今年1月1日起,山西省首部道路交通安全地方性法规《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正式开始实施,其中要求客运车、大型货车必须安装行驶记录仪,即俗称的“黑匣子”。 山西省交通厅统计数据显示,2004年,山西省公安机关共处理交通事故14810起,事故造成3591人死亡,1.3万余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7462.8万元。尽管同比数量有所下降,但据了解,去年1—8月,山西省道路交通安全形势一度恶化,截至9月,一次性死亡3人的特大交通事故已经达到61起,其中3起为一次性死亡10人以上的特大交通事故。道路交通安全问题甚至超越煤炭生产安全问题,成为山西安全生产的重大隐患。为此,山西省全力进行整治。“去年第四季度,山西道路交通事故各项指数与前三季度相比稳步回落。”山西省交通管理局局长宋建华说。 为扭转局面,山西省公安厅曾五次召开专题会议,主管副省长梁滨召集事故高发的晋城、长治、吕梁、忻州、晋中五市领导研究分析道路交通事故产生的原因。据分析,山西道路交通安全形势严峻主要有四方面原因: 一是人车路的发展不协调,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增多。去年山西省机动车保有量与上世纪90年代相比增加了7.5倍,相比之下,全省公路建设显得难以适应。 二是预防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工作基础较差,联动格局的态势没有完全形成。除各区县和乡镇、村的道路交通基础设施薄弱外,客运挂靠车辆驾驶员漏管失控现象也十分严重。3起特大交通事故全部与中型客车有关,涉及的5辆客车中有4辆是个体挂靠客运车。 三是预防交通事故的经费、警力严重缺乏。与上世纪90年代初相比,尽管现有机动车保有量增加了7.5倍,驾驶人员增加了6倍,道路通车里程增加了114%,但交警经费和警力却没有得到相应增加,有的县级交警大队仅有13名交警,有的甚至连汽车都没有。 四是少数基层交管部门领导和交警素质不高,责任不到位,路面漏管失控现象严重,大量交通违法行为得不到及时纠正,导致交通事故高发。 宋建华说:“这其中既有全国道路交通安全的共性,也有山西自己的特殊省情,这要求我们因地制宜地开展工作。”去年10月,山西省交通安全委员会工作被重新启动,基层驾驶员宣传教育无组织、无经费、无措施以及交通安全宣传触角难以延伸的问题得以解决。11月初,山西省政府专门召开全省电视电话会议,就遏制恶性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等问题作出全面部署。全省各市、县相继成立了以政府或公安局领导牵头的预防交通事故工作领导组。山西各地严格开展事故责任倒查,共对45名有关责任人进行了严肃处理,对其中涉及的9名交通民警给予了政纪处分。 《人民日报》 (2005年01月14日 第十六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