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军区某装甲师摒弃与法规不符的“老经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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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14日08:28 新华网 |
本报讯张殿杰、特约通讯员许虎报道:济南军区某装甲师党委以《党委工作条例》为依据,摒弃不合时宜的“老经验”、“老办法”,严格按法规制度办事,促进了党委自身建设。 这个师党委中心组集中专门时间,深入学习《党委工作条例》,在学深议透的前提下,党委“一班人”分头深入所属部队,指导团、营党委成员原原本本学习《条例》,逐条逐句学通弄懂。他们组织团、营两级党委对照检查,对查找出的8个与条令条例不符并沿袭多年的习惯性做法,一一进行了纠正。 该师党委坚持边整边改。在各级党委表决方式上,有个团级单位的党委常委担心按照《条例》规定的多种表决方式去做,容易削弱常委的权力,决策重大事项仍然采用口头表决的方式。师领导发现后,责成该单位在确定表决方式时,严格执行《条例》规定,根据不同的议题,分别采取口头、举手、无记名投票或者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为了全面提高各级党委书记依法办事能力,这个师党委常委还与个别党务工作能力较弱的团、营党委书记、副书记,结对子,手把手地搞好传帮带。(来源:解放军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