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局昨公布去年道路交通事故情况8路段吞噬264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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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14日09:55 深圳特区报 |
【本报讯】(记者谭大跃通讯员杨静实习生林秀锦)记者从市交警局昨日公布的2004年度道路交通事故情况中了解到,去年全市有8处路段是道路交通事故的“死亡之地”,共发生致人伤亡交通事故248宗,造成264人死亡、81人受伤。市交警局在公布这一信息同时表示,希望行人和驾驶员在通过这些路段时,多加小心。 据了解,去年1至12月,我市共发生交通事故46422起,造成1062人死亡、11147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14692.1万元;全市共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交通事故11起,造成38人死亡、56人受伤。与上年同期相比,交通事故起数、死伤人数、直接经济损失指数均有下降。 交警局有关部门以2004年度交通死亡事故发生的路段为依据,排查出以下8处死亡事故多发路段(见表格),其中,宝安、龙岗两区占6处。 交警部门对去年全市道路交通事故情况进行分析时指出,从交通死亡事故区域分布来看,宝安、龙岗两区是交通死亡事故多发区域,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占全市总数的73.46%。 从去年全市交通事故发生的原因看,机动车驾驶员不按规定让行、行人违法穿行车行道和机动车驾驶员操作不当行为排在前3位,分别占事故起数的38.24%、7.47%和6.53%。在死亡事故中,机动车驾驶员不按规定让行、行人违法穿行车行道和机动车驾驶员操作不当排在事故原因的前3位,分别占死亡人数的29.08%、14.11%、9.18%。而伤人事故中,机动车驾驶员不按规定让行、机动车驾驶员未保持安全距离和机动车驾驶员操作不当排在事故原因的前3位,分别占受伤人数的40.26%、6.32%、6.08%。 作者:记者谭大跃通讯员杨静实习生林秀锦 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