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发建设宁波市东部新城的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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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14日10:14 中国宁波网-宁波日报 |
宁波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提请市人大常委会作出东部新城开发建设决定的议案和东部新城开发建设情况的汇报。 会议认为,开发建设东部新城,是市第十次党代会提出的一项重要任务,是贯彻落实市委“六大联动”战略的重要举措,是进一步拓展城市发展空间、完善城市功能的客观需要,对于我市城市地位的提升和经济社会的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会议要求市政府以建设现代化生态型新城为目标,按照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的要求,切实抓好东部新城的开发建设。要认真编制规划,深化完善专项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并严格按照规划实施,维护规划的严肃性;创新开发建设的新机制新方法,确保开发建设稳步推进;严格依法办事,切实维护开发建设期间的社会稳定。市级有关部门及相关地区政府要从大局出发,积极配合,形成开发建设的合力。 会议号召,全市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支持东部新城的开发建设,切实加快东部新城开发建设的步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