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声·民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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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14日10:21 中国宁波网-宁波日报 |
被抢钱包失而复得 海曙区建设局的傅轶丽、郁兰向本报热线反映:12日上午,一位女士被歹徒抢了包,她怎么也没想到第二天钱包还能找回来。包内除所有证件外还有幸存的2000元现金。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记者核实:原来歹徒拿走钱后,把她的钱包扔了。一位在月湖景区晨练的老者捡到了这个钱包,交到了月湖平安服务社保安警务所。工作人员经过多方查找,终于联系上了失主徐女士。拿到钱包后,徐女士发现包内不仅所有证件都在,而且还有2000元现金。原来歹徒只拿了外层的1000多元现金,没有翻到内层的2000元钱。徐女士激动得热泪盈眶。 雇工摔伤雇主负全责 鄞州鈡公庙的周女士昨天致电本报热线:她请了木匠来修车棚,结果木匠从2米高处摔了下来,现在医院住院,据说要住院15天,木匠要她承担所有责任。周女士说她感到很冤枉,因为她雇木匠来是花了钱的,出了事情是他自己不小心造成的,她出于人道主义赔一点是合理的,要全赔她想不通。 市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答复:周女士和木匠之间显然是雇佣关系。由最高人民法院颁布、2004年5月1日开始实施的“关于人身损害赔偿的司法解释”明确规定,雇佣关系中雇工造成的人身损害,由雇主承担全部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