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将进一步加强国有资产监管 确保增值防止流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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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14日11:02 中国新闻网 |
中新网1月14日电为期两天的中国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会议14日在北京闭幕。记者从此次会议上获悉,2004年中国国有资产监管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今后中国将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监管的有关制度和法规体系,确保国有资产实现保值增值,同时防止资产流失。 国际在线消息:中国国有及国有控股的企业是中国经济的主要支柱。但是近年来随着民营、外资企业的发展和市场竞争的加剧,国有企业存在的管理体制落后、生产效率不高等弊端日益突出,一些国有企业经济效益严重下滑。为改变这种状况,中国政府从两年前开始加快进行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并为此专门成立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为了提高国有企业的竞争力,中国还支持这些企业由过去单一的国有独资形式改为多元股东持股的公司制企业,并鼓励外资、民营资本等进行参股。此外,中国还通过拍卖、兼并、合并等方式转让国有产权,以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中国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李荣融先生介绍说,目前,中国各省区市均建立了国有资产监管机构,国有资产监管的体制框架已初步形成;国务院国资委还与180多家中央企业签订了年度经营业绩责任书,同时启动了企业负责人任期经营业绩考核工作。此外,中国部分大型国有企业开始建立总法律顾问制度,并且设置了法律事务机构。 目前,中国2900多家国有及国有控股的大型企业中已有半数改制为多元股东持股的公司制企业,一批具有较强竞争力的大公司和大企业集团也初步形成。国有控股的境内外上市公司已达1000多家,它们已经成为国有经济的骨干力量。 李荣融先生表示,中国各级国有资产监管机构将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纠正企业改制中出现的不规范现象,以防止国有资产的继续流失。他说:“各地国资委要严格执行相关法规,保证国有企业改制在规范中顺利推进,确保国有产权转让在规范中有序进行。中央政府最近已经明确,大型国有企业不搞管理层收购(指企业负责人员收购所在企业),中小型国有企业的管理层收购也要规范进行。” 在全国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会议上,中国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李荣融先生还介绍说,今年国资委将加紧修订和完善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境外企业国有产权监督以及上市公司国有股权转让管理办法等法规;同时进一步完善国有企业经营业绩考核体系;此外,中国还将继续积极推进企业法律顾问制度建设,建立健全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机制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