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路筹款8亩农田险被卖 彩塘某村违规行为被制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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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14日12:02 大华网 |
本报讯(记者陈敏)日前,潮安县彩塘镇制止了一起违规卖地的风波。该镇的某村庄为集资修路,竟打算将位于新潮汕公路附近的8亩良田出让以套现资金,周围群众对此议论纷纷,幸被上级国土部门发现后及时制止。 记者近日在彩塘镇横跨新、旧潮汕公路的彩里路旁看到这块引起议论的田地。这些田地离新潮汕公路很近,部分田里已被倾倒了沙土,周围是仍在耕作的农田。离此不远处,有一些建好的建筑物。据村里人说,这些田地都是可耕作的农田。而准备修建的村道位于该村与另一村的交界处,比较窄,以砂石铺成,跨过一座小桥就是邻村工业开发区一条平坦宽阔的水泥路。 据了解,该村干部认为随着人口的不断增多和经济的发展,这条路已不适应发展的需要,因此准备修路,村土地基建领导小组考虑拿出8亩农田进行出让招标。去年12月中旬贴出一纸通知,称此举已经过村委会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随后准备进行投标工作。这引起了不少村民的反对,并到潮安县国土部门举报。 潮安县国土局监察股和彩塘镇国土所的有关人员表示,他们知悉此事后马上给予了制止:“国务院去年刚作出了《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和加强土地管理工作的要求,要严格保护耕地,切实防止侵占农田。该村想发展经济的想法很好,但这样做是不对的。” 据了解,根据《刑法》规定,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改作他用,数量较大,造成耕地大量毁坏的,可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而“非法占用耕地数量较大”,是指非法占用基本农田五亩以上或者非法占用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十亩以上。 记者就此事与该村的许主任取得了联系。他说:“我们正在想其他办法筹集资金修路,等过一段时间你就会看到这条路是否应该修。”(来源:《汕头都市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