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淫女嫌嫖资少告嫖客抢劫 双双被蕉岭公安拘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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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14日12:02 大华网 |
本报讯只因嫌嫖资太少,竟诬告嫖娼者抢劫。日前,因报假案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留宿他人卖淫的违法人员赖某被蕉岭县公安机关依法并处治安拘留23日。 1月6日,蕉岭县兴福派出所接到110报警台指令:该辖区东山商业城东福街某出租屋有人入室抢劫,作案分子已被事主控制。派出所民警将现场4名男女带回派出所进行调查。据女事主赖某称,其开门准备上班时,一名陌生男子突然冲进来,在客厅内翻箱倒柜,将1000元现金抢走,幸得其父亲及时赶到将嫌疑人拦截。但那名陌生男子王某却矢口否认有抢劫行为,双方各执一词。勘查现场的民警也发现赖某家中没有抢劫的迹象,经过多方调查取证,民警发现此案另有隐情。 原来,5日晚,从深圳来蕉城度假的王某与几个朋友在蕉城某酒店吃饭时认识了服务员赖某,并邀请赖某等3名服务员前往一歌舞厅娱乐。几个人一直玩到深夜,喝得醉醺醺的王某乘着酒兴向赖某说:“我们在这开房休息一下吧!”赖某心神领会:“开房太贵了,不如回我出租屋吧!”王某欣然同意,当晚与赖某同床共枕。第二天早晨,王某付给赖某嫖资100元。赖某见王某这么小气,不屑地说:“我没见过这100元吗?”王某接着又给100元,赖某仍不满意。王某极不情愿再给100元,并用手指戳了一下赖某额头便气冲冲准备离开,赖某恼羞成怒拉住王某:“你别想走!没这么便宜!”双方因嫖资引发争执。赖某打电话将此事告诉其父亲,并拨打110谎称有人入室抢劫。(涂样生)(来源:《汕头都市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