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佛山公布去年十大案件 柴油走私犯坐满法庭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15日02:56 东方网 |
东方网1月15日消息:佛山市人民检察院昨天公布佛山2004年十大重大典型刑事犯罪案件,其中包括两起特大诈骗案、两起特大运贩毒案,佛山有史以来一次性审判最多人数的“走私红油案”也榜上有名。此外,一些特大的杀人、绑架、盗窃案件也名列其中。 佛山中院内坐满44被告 2004年8月8日,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内坐着庞大的“被告团”——廖军、潘伍光、周华胜、李国强等44名被告。这是佛山中院有史以来开庭审判被告人人数最多的案件。 经查明,2001年至2003年,廖军等44人利用沙船运输建筑河沙往来香港的机会走私柴油(俗称“红油”),入境销售牟利,共走私柴油1.57万吨,偷逃应缴税额918万元人民币。 2004年5月,佛山市人民检察院向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由于案情复杂、审理人数众多,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去年8月8日开庭后,至8月23日才作出一审宣判,以走私普通货物罪,判处廖军15年有期徒刑,其余各被告人14年有期徒刑不等。据介绍,此案是近年来珠江口水域典型的采取“蚂蚁搬家”方式大肆进行走私的案件。 假冒副行长诈骗银行1.2亿 去年7月,尚国林等5人贷款诈骗案中,诈骗金额竟达1.2亿! 2002年底,尚国林、王长江、孙毅、张洪弟、赵一民密谋以申请项目贷款为由诈骗佛山某银行。2003年1月,当该银行工作人员到某地考察贷款项目期间,上述被告人密谋分工,由王长江假冒某地银行客户经理出面接洽,向佛山某银行工作人员介绍贷款项目并商谈担保事宜;尚国林还指使赵一民假冒某地银行副行长,谎称该银行同意提供担保。2003年3月,5人以公司名义与佛山某银行签订借款合同,骗取银行贷款1.2亿元。案发后,追回赃款共计8000多万元。 2004年7月,佛山市人民检察院向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同年12月,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以贷款诈骗罪分别判处五人无期徒刑至有期徒刑。 民警竟出资指使贩卖毒品 身为民警竟以职务上的便利,出资指使他人贩卖毒品。此案先后涉及13名被告,在当地影响甚为恶劣。 1996年至2000年2月间,身为顺德公安局民警的马耀航出资指使吴界文、陈建平、赖忠元、赖忠明等人贩卖运输毒品海洛因410克。2002年7月至9月间,徐鹏、陈志洪在顺德容桂贩卖毒品海洛因1500多克。张建芳、王晓玲等人在顺德容桂贩卖毒品海洛因。2004年4月,佛山市人民检察院以贩卖、运输毒品罪对马耀航等13人提起公诉。同年6月,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徐鹏、陈志洪、马耀航、吴界文4人死刑和死缓,陈建平等9人也分别被判刑。选稿:乔德建来源:信息时报作者:刘艺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