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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持国企职工福利待遇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15日09:47 东方网-劳动报

  对于浙江省的广大国有企业职工来说,新的一年的开始意味着自己的福利待遇有了新的提高。依据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联合发出的通知,从2005年1月1日起,全省国企职工死亡丧葬补助费标准由2000元调整为4000元,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标准每月增加20元,原国有企业计划外长期临时工享受的晚年生活补助费每月提高30元。

  在众多国有企业纷纷改制的总体背景下,面对社会各界质疑“国企经营者与劳动者收入差距13.6倍”的持续声浪,浙江新近出台的这一政策显然具有非常重要的标本意义。此间人士分析说,保持国有企业职工福利待遇的合理增长,依然是政府职能部门必须承担起来的责任。只有让国有企业成为尊重劳动者个人权益的模范榜样,才能在整个社会真正树立起尊重劳动、尊重劳动者的正气新风。

  此前,一些地方政府热衷忙于改制和拍卖国有企业,“冷冻”乃至“删除”国企职工福利待遇的态势日渐明显。中原某省总工会2004年调查发现,内退职工生活费普遍偏低,有的城市甚至规定每月不得超过360元,仅比当地最低工资标准高出20元。至于国企职工的防暑降温费,很多地方更是死守着每天0.50元的标准,从事高温、露天作业的职工也只有0.70元,连一根普通的冰棒都买不下来。恰恰是这样的标准,长达10多年不予调整,国企职工合理的福利待遇几成荒唐玩笑。

  应当承认,国企职工福利待遇增长停滞现象的出现,与漠视国企职工历史贡献的错误观念直接相关。一些所谓的主流经济学家打着“一定要善待那些曾经为社会做出过贡献的优秀的人”的旗号,醉心于讨论奉送或变卖国有资产,完全忽略了广大国企职工——特别是老职工——所承担的改革成本和代价。一些政府部门以“政企分开”、“还权企业”为名,一方面听任国企经营者自我标定“天价年薪”,另一方面任由国企职工福利待遇标准遭遇“冷冻”。这些说法和做法,伤害着国企职工的感情,挫伤着国有企业持续发展的动力支撑。

  每一项政策的制定过程,大多是不同利益方面的博弈过程。相对于企业管理者阶层而言,国企职工很难对于福利待遇政策的调整直接产生影响。这就需要政府部门充分考虑国企职工做出的历史贡献,承担起维系社会公平的重要职责。

  从这一意义而言,浙江提高国企职工部分福利待遇值得称道。各地政府部门应当把保持国企职工福利待遇合理增长的问题提上议事日程,全盘梳理各种涉及国企职工福利待遇的政策文件,结合企业经济效益和职工责任贡献等因素,尽快提高那些已经远远不符合当前物价水平的旧有标准,让更多的国企职工为自己的身份感到骄傲,对自己的未来充满信心。惟其如此,国有企业才更能成为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撑,国有经济才更能成为中国经济发展的火车头。

  阿朦(来源:劳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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