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关注银发“搭伴养老”现象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15日09:51 东方网-劳动报

  为何选择非婚同居老年夫妻互养是国际公认的最佳养老模式,丧偶老人走出空落落的单身生活再次结婚或选择异性伴侣也是一个不可回避的问题。时下,一些深受传统思想影响的老年人却选择同居而不结婚的方式度过晚年,自有其不一般的理由和苦衷。

  住在浦东某老年公寓的张大爷两年前痛失老伴,同住一家公寓的李大妈常对他热心帮助,两人建立了感情。工作人员多次鼓励二老结为夫妻,由于双方子女的不同意而一再推迟。今年元旦后,二老一同离开公寓租了个房子,过起了同居生活。李大妈说:双方的孩子们坚决反对我们的再婚,其实也有他们的苦衷,如今他们事业有成,有自己的生活圈子,再接受一个父母亲感情上比较困难———他们在用自己的委屈小心地呵护着子女的自尊。

  老人同居,几多辛酸谁人知。

  如何看待老年同居老人同居多属于生活扶助性的搭伴生活。问起对同居生活的感受,许多老人都说,就是没去登记,其他和结婚没什么两样,两个人只要心里有对方,年纪这么大了,形式的东西无所谓。

  我们对老人同居寄以同情,抱以宽容。但是也应清醒地看到,非婚同居的形式,使老年人再婚处于一种不稳定状态。首先,不利于男女老人双方在生活上的积极磨合,合就成不合则分的心态,使再婚失去了一个患难与共的基础。再者,由于双方家庭的松散认可,不利于老年人权益的维护。

  帮助走出同居误区老人同居的理由不外乎子女的态度、财产的继承等问题,也有少数人考虑到共同生活磨合困难,抱着非婚同居好合好散的想法。

  目前,婚姻自由的观念已深入人心。老人再婚是他们自己的事,做子女的要多给点鼓励,不要因为自己心里的一丝不舒服而毁了老人晚年的幸福。老年人自己也要再给自己点勇气,再婚是理直气壮的事情,不必在子女面前耻于开口,更不必噤若寒蝉。

  新《婚姻法》在财产继承、老年赡养等方面有效兼顾了老年婚姻中的难题。也就是说夫妻一方所有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共同财产,取消了原婚姻法关于夫妻关系满7年列为共同财产的规定。而且对婚后所得财产、婚前财产,夫妻都可以通过书面的形式约定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许多老人、子女担心的住房、存款的所有权问题经过约定,可以完全不因再婚而改变。同样,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也不因父母的婚姻关系变化而终止,老人也不必担心再婚后子女不再管的问题。

  随着人口寿命的延长,无偶老人不断增加,鼓励帮助无偶老人通过再婚的形式选择高质量的晚年生活,是全社会的责任。

  文/小默(来源:劳动报)


 
推荐】【 小字】【打印】【下载点点通】【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彩 信 专 题
新酷铃选
最新最HOT铃声推荐
棋魂
千年棋魂藤原佐为
请输入歌曲/歌手名:
更多专题   更多彩信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