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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关将至设门槛 威海一些单位奖金不能滥发了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15日10:04 水母网

  水母网1月15日威海讯(成威)每年年关,效益好的单位都会忙着给职工发奖金、发福利,由此造成的社会分配不公往往遭人非议。但从现在开始,在威海市将看不到滥发奖金的现象。日前,为进一步规范市属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和非竞争性企业工资奖金发放办法,威海市政府出台了一套相关试行意见。

  意见要求,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工资奖金发放,按照现有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的实际工作性质,实行分类管理。其中,对已实行企业化管理的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以及政府部门所属的培训中心、宾馆、招待所,打破现有的工资发放办法,实行总额计提和绩效挂钩的办法,对完成三项考核指标的单位,可从单位当年税后净利润中提取效益工资,如净利润在50万元以下的,按15%的比例提取奖励基金。工资奖金的分配可适当拉开差距,法人代表最高不超过一般职工平均数的3倍,经营层其他人员最高不超过法人代表的80%。但是,只要有一项考核指标未达到要求的,该单位只发放基本工资,不得发放奖金。对非一般竞争性企业的经营者实行工资年薪制,将经营者年薪与政府调控考核指标挂钩。经营者年薪总额最高不超过职工年平均工资的10倍,经营层其他成员的年薪按不超过经营者年薪总额的80%,平时工资的发放应控制在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以内。

  责任编辑 王军华(来源:水母网--今晨6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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