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七处路段被山东省列为交通事故多发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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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15日10:18 大众网-鲁中晨报 |
水母网1月15日讯记者昨天从有关部门获悉,自2002年以来,我市有7处地点因连续发生特大交通事故而被山东省列为交通事故多发地。 这7处地点分别是:栖霞市原204线77km,路段特征为弯路,无警告标志;同三高速公路13公里处,事故原因主要由于边路未封闭造成;福山区省道802线14公里芝阳路口,该路口缺少限速、警告标志;莱阳市龙大门口处烟青一级路87km+449m,路段地处坡路却无明显警告标志;莱阳市砚河路口处烟青一级路94km+348.3m,无明显限速、警告标志;海阳徐家店富水桥烟上线63km+700m,此处路口多,却缺少限速、警告标志;海阳市青威路与青行路交叉73km+400m,由于交叉路口设置不合理,已发生31起交通事故。 据悉,7路段先后发生事故98起,死亡55人,伤38人。 (诗星 梁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