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高水平运动员招收办法出台 未公示不得录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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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15日11:18 东方网 |
东方网1月15日消息:记者昨天从江苏省招办获悉,《200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的办法》正式出台。江苏省正在拟订相关实施办法。 该办法特别强调指出,经招生单位测试合格的考生名单必须由教育部集中公示,未经公示的考生,招生学校不得录取。对违反要求的高校,取消其招收高水平运动员资格;对违反规定的工作人员,要严厉查处;凡通过弄虚作假等欺骗手段报考或录取的考生,一经发现,取消其当年报考或录取资格。选稿:周姗仪来源:现代快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