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零售烟花爆竹 农历小年之前燃放将受处罚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15日11:31 水母网 |
齐鲁晚报1月14日讯(记者 常新喜)明天烟花爆竹就可以在省城零售了。今天,济南市政府要求,相关部门要严查无证生产经营、走街串巷叫卖烟花爆竹的行为,消除事故隐患。 据介绍,济南市辖区内已取得零售资格的零售业户有1000余户。目前,供应省城市场的烟花爆竹大约有1000多个品种。由于今年是11年来烟花爆竹首次可以在市区零售和燃放,各种基础和经验相对比较薄弱,因此济南市政府要求各相关部门要建立一个完善的烟花爆竹临时销售体系、安全管理体系、三级安全监管体系和综合监管协调体系,加强对有证单位的监督检查,搞好对禁销区域、品种规格的监督检查,加快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加大烟花爆竹安全知识的宣传力度,对非法生产、经营活动进行严厉查处。 济南市政府还要求,有关部门还要加强对烟花爆竹的监管,严禁无证生产经营、严禁销售“三无”产品,严禁在禁销区销售,严禁销售禁销品种,严禁走街串巷、室外摆摊,严禁不按规定时间销售。 同时,各级安监、公安、工商、质监、交通、供销等部门也要通力配合,共同加强对节日期间烟花爆竹的生产、销售、储存、运输、燃放等各个环节的安全管理。 另外,济南市安监部门工作人员提醒说,从明天开始烟花爆竹可以零售,但并不代表从明天起就可以燃放烟花爆竹。根据有关规定,从农历小年(2月1日)起,市区才允许燃放烟花爆竹,在这之前燃放烟花爆竹将会受到相应的处罚。 责任编辑 王军华(来源:齐鲁晚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