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储棉巨亏6个亿与中航油的豪赌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15日16:25 人民网 |
网友:青山 一家成立仅两年、注册资本为10亿元人民币的中国储备棉管理总公司,因“炒棉”亏损6亿元。读着1月15日国内多家媒体的,让人不由想起余音未了的“中航油”事件。同为豪赌,同是“押了大点开盘后却是小点”,“中储棉”输掉了至少6亿元人民币,“中航油”输掉了5.54亿美元。人们不禁要问,“中储棉”、“中航油”哪来的豪赌资本?为什么能拿国有资产进行豪赌?谁该为这些赌徒埋单负责?笔者用“垄断、制衡、推责、埋单”这四个关键词,概括这两家“航母型”公司之同途同归。 垄断。“中储棉”是经国务院批准成立于2003年3月的国有独资企业,是一家在国内棉花市场和棉花进出口业务上具有垄断地位,并承担平抑价格、稳定市场的职能的政策性公司。国家赋予其特殊垄断地位,是为了关键时期平抑棉价,而“中储棉”却恰恰相反,他们利用垄断地位,恶意囤积棉源,形成有价无市的假象,进而恶意抬高棉价。而“中航油”,则几乎垄断着中国内地航油供应的全部市场,同时享有独家进口权,这是导致中国航油价格比日本高出60%,是新加坡航油价格2.5倍的根本原因。行政手段铸就的垄断,让这两家公司具有获取垄断巨额利润的能力,也让他们手头资金异常宽裕,具有超强融资能力,这些为他们豪赌提供了资本基础。 制衡。国有企业的经营管理权是一种公权,公权则意味着责任,必须要有制衡。然而,“中储棉”的炒棉,完全由主要负责人拍脑袋,个人决策,根本无人过问与监督。而“中航油”新加坡公司,则是陈久霖一人的“天下”,所有的内部、外部监督控制机制形同虚设。中共中央党校经济研究中心副主任周天勇曾指出,中航油新加坡事件是一个国企监管不到位和国企本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不到位的典型案例。正是制衡机制的缺失,为豪赌提供了制度土壤。 推责。愿赌服输,该是赌徒们的行规。然而,“中储棉”愿赌却不服输,把输的责任推到了国家宏观调控上,推到了发改委身上,自己反倒成了受害者。同样,“中航油”愿赌也不服输,也把责任归结于“外国陷阱”、“偶然失手”等。不难看出,这些大赌徒在推卸责任上的技巧远远高于赌技。 埋单。毋庸置疑,谁的责任谁埋单。但如此巨大窟窿,个人恐怕无能为力。“中储棉”不就一直抱着“企业亏损、国家埋单”的想法吗?无论如何推卸,这些赌徒必须为此付出代价。此外,还有一些人应该为此埋单。在“中储棉”事件中,财政部说一直反对“中储棉”的行为,发改委也多次对“中储棉”进行风险提示,两大部委为何不能阻止恶性事件的发生?“中储棉”实行总经理负责制,国家也派有监事会来监督,他们为何不阻止违规操作?不论是国家政策还是企业内部的风险控制机制,只要其中任何一个环节能起到作用,都不会有此番“折戟沉沙”。或许真的如里森《我是这样搞垮巴林银行的》里所写到的:“对于没有人来制止我的这件事,我觉得不可思议。” 通过这些关键词,笔者看清豪赌链条的同时,也感觉到了“放纵”、“人治”的浓厚氛围。亡羊之后怎么办?国家为这些豪赌埋单的同时,如果不对直接责任者、间接责任者问责的话,如果不能堵塞这些巨大的体制机制漏洞,扎进制度“篱笆”,谁能说不会出现第N个“中储棉”、“中航油”呢? 新闻链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