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金钱不是衡量爱心的砝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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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15日18:17 新华网 |
广州某小学校门前,贴着两张特别醒目的表扬榜。表扬榜上罗列着捐款100元以上(包括100员)的学生名单,近60名同学榜上有名。表扬榜高度赞扬了上榜同学踊跃捐款的爱心行为,但此表扬榜也引起了家长的质疑。 (1月14日《广州日报》) 我们说,在小学生群体中开展捐助活动,无论对救助灾民,抑或对学生慈善情怀的培养,都具有正面意义,即使张榜表扬学生的捐助行为似有鼓动“逐名”之嫌,但仍有倡导慈善的积极作用。可问题是,这些学生全都依赖于家长生活,有些学生为了能获得“榜上有名”的虚荣,不惜盲目花钱“争名次”。富裕家庭的孩子,因有能力多捐而被认定为“富有爱心”;贫困家庭的孩子,哪怕倾其囊中所有,最终也只能“站”在榜外。 虽尽力捐款却最终榜上无名,这无疑会刺伤贫困学生的自尊心,甚至会浇灭其爱心之火。笔者可以这样断言:现在捐款最多的学生,未必就具有真诚的爱他人之心,也未必将来就是有慈善情怀的公民;而现在榜上无名的学生,未必就不具备真诚的爱心,也未必将来就不是充满慈善情怀的公民。可遗憾的是,上表扬榜的标准,是捐助金钱的多寡! 捐钱多就必受表扬,反之就必遭冷落,这必将导致学生对献爱心意义的误解,学生可能就会这样认为:献爱心就是“花钱捞荣誉”。诚然,对公民奉献爱心,政府或社会应给予一定荣誉,但若“献爱心逐名”成为社会的价值取向,那么献爱心将受到局限。比如,可能有的人,对能获得荣誉的“爱心”才“献”,对自己有“利益”的善举才“施”,而对那些给他人一个面包之类的平常“爱心”就可能袖起手来,对那些不为人知的“小善”就可能视而不见。 学校在小学生群体中发起捐助活动,最主要动机应该是:以此培养孩子的慈善情怀和社会责任感,使他们通过这样的社会活动,能够从观念意识上、良知道德上,逐步具备自觉关爱他人、救助弱者的博大情怀。如果小学生以获得荣誉为献爱心之最终目的,则在他们的今天及将来,就可能对更多并无名利可图的献爱心和善举缺乏主动性,甚至坐视不为。(马赛克)(来源:法制晚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