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视线)安徽“艾滋病人索赔案”终审:输血医院赔偿十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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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15日18:53 东方网 |
东方网1月15日消息:备受注目的安徽六安“艾滋病人索赔案”有了最后结果。近日,艾滋病患者家属给六安市中院送锦旗,对法院的公正判决表示感谢。 林志胜于1996年因车祸就诊于金寨县双河中心卫生院,手术中输了血。术后林志胜被省防疫站检测中心检测确认为艾滋病,并于2004年7月1日病故。其家人认为输血医院有过失,遂将双河中心卫生院告上法庭,要求赔偿损失。2004年8月26日,金寨县法院作出了一审判决,驳回原告诉讼请求,输血医院无过错。 2004年9月14日,患者家属不服金寨县法院判决,向六安市中院提起上诉。该院审理后,作出撤销金寨县法院一审判决,双河医院赔偿患者家属医疗费、被抚养人生活费等82179元,精神抚慰金20000元。选稿:钱程灿来源:新华社稿件作者:鲁涌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