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廉政法》有望5年内出台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16日09:14 人民网-江南时报

  由中共中央颁布实施的《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是党中央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关于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重大战略决策,是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根本性举措;是对“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反腐倡廉十六字方针的具体化。《实施纲要》有11000多字,分8个部分21项,反腐倡廉政策制度创新方面的内容非常丰富,主要集中在12个方面。

  这12个方面是:

  一、《实施纲要》明确提出“用发展的思路和改革的办法防治腐败”。这个观点,在理论界早有讨论,在反腐倡廉实践的具体工作中也早有探索,但在中央文件中正式明确下来尚属首次。这一政策原则的确立表明党中央找到了解决腐败问题的根本途径和办法。

  把以发展为目的的改革作为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重要方法和手段,这是《实施纲要》最高明的一招。

  二、《实施纲要》强调:“反腐倡廉教育要面向全党全社会”,“大力加强廉政文化建设”,“把思想教育、纪律教育与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教育和法制教育结合起来”,“积极推动廉政文化进社区、家庭、学校、企业和农村”。这些要求,以中央文件的形式明确予以规定,是前所未有的,是反腐倡廉教育思路和方法的重要创新。古今中外的实践证明,最有成效的教育,取决于两个必要条件:一是从娃娃抓起,一是在全社会形成浓厚的文化氛围。《实施纲要》作出上述规定,正是基于此。

  三、《实施纲要》明确提出“加快廉政立法进程,研究制定反腐败方面的专门法律”。这一要求,给我们发出了明确的信号,表明党中央已把制定反腐败方面的专门法律的立法工作纳入了重要议事日程。再联系《实施纲要》强调的“到2010年,建成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基本框架”这一目标来看,反腐败专门法律出台的时间将不会很遥远,而是近5年之内(即2010年之前)的事情。从理论界、法学界和实际工作者的呼声来看,首选法律很可能是《廉政法》、《反贪污贿赂法》或《监督法》。尤其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廉政法》,中央纪委法规室已组织进行了专门的调研。加快廉政立法进程,确实是一件非常重要的事情。

  当前腐败问题的滋生蔓延,与法律规范真空太多,让腐败分子有空子可钻,有很大的关系。同时,当前防治腐败的力度不够,效果不理想,也与法律对反腐败专门机关的授权不够和职责规定不够,对公民反腐防腐的权利和义务规定不够有很大的关系。一句话,当前反腐败面临的重重困难,迫切需要有反腐败专门法律的支持。

  四、《实施纲要》明确提出“探索制定公务员从政道德方面的法律法规”。这表明党中央积极借鉴国外的成功经验,着眼于从法律的层面来解决公职人员尤其是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自律问题。把那些长期以来行之有效的廉洁自律规定和要求上升为法律,用法律来规范公职人员尤其是领导干部的从政道德,约束其从政行为,是非常必要的。

  五、《实施纲要》明确要求:“建立和完善党内情况通报、情况反映、重大决策征求意见等制度,逐步推进党务公开。建立党的代表大会代表提案制度。积极探索党的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发挥代表作用的途径和形式,建立代表提议的处理和回复机制。扩大在市、县实行党代会常任制的试点。完善重大决策的规则和程序。”这些要求是专门针对党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的改革提出来的,有许多创新的内容。这些要求的精神实质就是要大力发展党内民主。例如“推行党务公开”问题,虽然理论界早有讨论,但由中央文件明确规定,这是第一次。

  六、《实施纲要》强调:“积极推进干部人事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进程,扩大党员和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的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和监督权。”

  用人问题是最容易滋生腐败而又最难以调查处理的特殊问题。从现实生活中跑官要官、买官卖官、“带病”提拔的严重现象来看,切实加大对这方面问题的惩治和预防力度非常必要。

  七、《实施纲要》明确要求“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评议考核制。制定行政效能投诉、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办法。”“健全司法工作规范和违法司法行为责任追究制度。”这些要求的提出,表明党中央十分重视对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的监督制约。

  八、《实施纲要》强调:“建立健全金融账户实名制、现金交易限制及反洗钱制度、征信管理制度。建立对大额资金外流有效监控的预警机制和金融信息共享制度。”建立健全这方面的制度将有效防止资金外逃行为,有利于追回赃款,降低因腐败犯罪而造成的损失。

  九、《实施纲要》强调:“健全国有资本投资决策和项目法人约束机制,实行重大投资项目论证制和重大投资决策追究制。”建立健全这方面的机制和制度也是非常必要的,现实生活中,因投资决策失误,导致重大损失,导致国有资产严重流失的问题比较突出,而对这类案件的查处又往往过轻。因此,加快这方面的立法和建章建制进程势在必行。

  十、《实施纲要》强调:“强化审计监督,逐步推行效益审计,突出对重点领域、重点部门、重点资金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

  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必须切实加强。实事求是地讲,当前这项工作的力度是不够的,尚未发挥其应有的作用。主要表现在审计对象的确定上不公平,往往只审计行政或企业领导干部,不审计党组织的领导干部,应该把党政主要领导干部都列入被审计对象。否则,这项工作就难以真正发挥作用。

  十一、《实施纲要》强调:“支持和保证政协的民主监督。”“切实加强社会监督。依法保障人民群众对党和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批评、建议、控告、检举等权利。”“扩大群众有序的政治参与,拓宽对施政行为的监督渠道,增强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有关政策和工作的透明度。”这表明党中央高度重视发挥民主监督的作用。

  十二、《实施纲要》明确指出“建立执法合作、司法协助、人员遣返、涉案资金返还等方面的反腐败国际合作机制。”

  据新华网

  《江南时报》 (2005年01月16日 第十一版)


 
推荐】【 小字】【打印】【下载点点通】【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热 点 专 题
印度洋地震海啸
部分大豆色拉油不合格
杨振宁登记结婚
意甲在线足球经理游戏
2005新春购车完全手册
岁末年初汽车降价一览
2005年新春购房指南
2004地产网络营销盘点
天堂II 玩转港澳指南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