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计划生育夫妻年届六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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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16日09:42 湖南在线-三湘都市报 |
本报1月15日讯(记者 文华实习生余淑华)从2005年起,长沙市将全面推行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市级财政为每人每年30元,区、县(市)为每人每年90元。 据悉,这些资金是我省全面推行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的一部分。自今年起,全省对农村年满60周岁的计划生育夫妻,给予每人每年600元的奖励扶助资金。 长沙市相关负责人表示,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是党和国家惠及广大计划生育家庭的一件好事,长沙市各级财政将均单列出专项经费,不能占用本来就有限的计划生育事业经费。 与此同时,长沙市委、市政府还决定,从今年起,各级政府将按照分担比例,全面兑现独生子女保健费和放弃再育奖励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