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人事工作新变化 公务员坚持“凡进必考”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16日10:07 新华网 |
新华网浙江频道1月16日电全省人事工作会议昨天在杭召开,会议回顾总结了去年我省人才人事工作情况,研究部署了2005年的工作任务。2004年,我省人事工作取得了巨大成绩,除了在推进政府机构改革、事业单位转企改制、军转干部安置等方面取得较好成绩以外,“人才强省”战略也得到了切实的实施。明年,各项人事人才新举措将继续深入实施。 关键词:公务员 国家公务员法将于今年正式出台,届时,我省一系列配套的管理规定也将开展制定。2005年公务员考录工作将继续实行定时定期全省联考的考试制度,严把“进口关”,重视吸纳高层次、紧缺专业人才。对公务员调任制度实行一定范围内的竞争考试,坚决杜绝“考不进来调进来”的现象。 关键词:事业单位改革 今年将继续做好省属中介服务类、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转企改制工作;妥善处理好改制单位的国有资产处置、劳动关系转换、养老保险待遇衔接、医疗保险关系处理、改革成本统筹等系列问题;抓紧研究制定监督管理类、社会公益类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改革的相关配套政策;研究制定乡镇事业单位编制管理办法,从机构编制方面促进农村税费改革。 关键词:人事制度改革 2005年,将进一步深化职称改革,贯彻实施《浙江省专业技术资格评价与职务聘任暂行规定》,制定相关的配套和改革措施,进一步细化不同系列、不同专业高级资格评价条件,完善评价程序和聘任办法;结合经济发展和培育优势产业的需要,探索建立和推行我省职业资格证书制度。 关键词:专业技术人员培训 推动创建学习型社会是推行继续教育的目标,明年我省将继续举办各类专业技术人员高级研修班30期,在研修层次和办班质量上都要上一个台阶。将深化WTO事务专业人才培养,组织实施我省对外贸易中的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及337条款法律服务人才的专业培训,造就一批真正意义上的国际化法律服务人才。 关键词: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服务 2005年将继续举办公益性的大中专毕业生招聘大会,开展专场招聘和网上招聘等活动,促进毕业生充分就业。在鼓励引导毕业生到企业和非公经济组织就业的同时,继续组织招考录用部分优秀毕业生到乡镇机关、政法系统和基层执法单位工作。要主动为到欠发达地区工作和尚未实现就业的毕业生在一定时间内提供免费的信息发布、就业介绍和人事代理等服务。 关键词:人事工作立法 《浙江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浙江省人事争议仲裁条例》和《浙江省国家公务员录用办法》、《浙江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办法》已分别列入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立法计划,将抓紧做好修改完善工作,争取尽早通过审议、颁布、施行。 此外,大会还在人才评价服务、非公经济组织人才工作推进工程、公共信息服务工作等方面都对明年的工作做出了部署。(张洋)(来源::每日商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