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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食品企业开始施行分类监管 分为四个等级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16日10:33 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1月16日电 国家质检总局宣布:在对全国食品卫生监管实施“五个统一”基础上,对食品企业根据质量控制能力施行分类监管。

  人民日报消息,从2005年1月1日起,原来由卫生部门承担的生产加工环节的食品卫生监管职责划归质检部门。

  据了解,“五个统一”是:统一建立技术法规体系,统一负责重要食品准入许可审批,统一管理人员资质,统一管理承检机构的审定,统一管理和监督检查全系统实施食品质量卫生监管和生产许可的情况。

  分类监管把企业分为A(较强)、B(一般)、C(较弱)、D(不具备)四个质量安全等级。对于A级企业以支持发展为主,鼓励其做大做强;对B级企业以帮扶与督促为主,促使其规范生产;对于C级企业应重点加强监管;对D级企业,坚决对其实施停业整顿。(原国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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