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只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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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16日11:06 广州日报大洋网 |
现在的商家越来越奸诈,为了赚钱,想尽千方百计地耍手段、玩花招,很多商品都打着“建议零售价”的旗号或标签,表面上好像是为了“让利”、是为了保护消费者的利益,实际上却是为误导消费者采取的一种变相的赚钱手段。很明显,这是一种缺乏诚信、不道德的欺骗行为,相信有不少消费者像我一样曾受“建议零售价”的误导。 为什么消费者总是容易上“建议零售价”的当呢?我想,买售双方信息不对称是主要原因———市场上商品千差万别,价格也高低不同,有时“货比三家”不一定就能找到性价比最高的商品,因此,消费者只能相信“一分钱一分货”;而厂家和商家则垄断了商品的价格信息,自然容易“搞鬼”。 因此,在消费者处于信息劣势、市场调节难起作用时,政府有关部门就应该担负起对商品、厂家、商家的监督管理职责,定期做好规范市场的工作,并尽快健全相关的法规法制,对不法行为一定要加大打击的力度,一旦发现有意误导消费者的厂商,应责令其限期改正,对有违反规定的厂商则应给予高额处罚,并在报纸或电视上公开曝光,必要时取消其经商资格。只有这样才能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以免发生不必要的纠纷,最终能让我们老百姓有个健康、讲究诚信的消费环境。(包齐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