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晶:完善农村金融体系 改进农村金融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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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16日11:44 新华网 |
昨天,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召开全区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工作会议,部署全区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工作。 自治区主席杨晶出席会议并讲话,自治区副主席余德辉主持会议。 杨晶指出,农村信用社是服务于“三农”的社区性地方金融机构,是农村金融的主力军、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级各地要牢固树立早改早受益、早改早主动的机遇意识,从支持农村信用社生存发展,从完善农村金融体系、改进农村金融服务,从全区农村牧区经济发展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战略高度出发,充分认识内蒙古当前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 杨晶强调,内蒙古在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工作中要重点把握好以下三个方面的问题。一是必须坚持服务“三农”的工作方向。要进一步加大资金投放力度,提高农村信用社农业贷款所占比重,扩大支农服务覆盖面。进一步加强对农牧民和农村牧区规模以下企业的金融服务,在巩固小额信用贷款的基础上,加快推广联保贷款业务,着力解决农牧民和农村牧区规模以下企业贷款难的问题。深化信用村镇创建活动,对诚实守信的农牧民实行贷款优先、利率优惠等服务,努力营造良好的信用环境。二是必须把握改革产权制度的工作重点。产权制度改革是这次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的关键,也是重点。要充分考虑内蒙古农村牧区经济发展的不平衡性,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的原则,根据实际谨慎选择部分具备条件的旗县联社,进行组建农村商业银行和农村合作银行试点,对其余联社进行统一法人改造。通过政策支持和资金投入,促进其转换经营机制,使农村信用社尽快建立起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良性循环机制。三是必须尽快创建和理顺新的监督管理体制。要严格按照“政企分开”和“依法行政”的原则,通过建立合理高效的新机制,依法加强对农村信用社的管理,不以行政手段干预农村信用社的业务经营活动。 杨晶要求各级政府和有关金融部门必须加强领导,各负其责,密切配合,狠抓落实,组织实施好试点改革的各项工作任务,正确处理好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关系,确保改革试点工作的稳步推进。(郑学良)(来源:内蒙古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