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回被扣摩托咋这么难贵阳市畅通办:到派出所或居委会开购车证明 律师:畅通办的规定无法律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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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16日13:15 贵州都市报 |
金黔在线讯1月10日,几名市民拨打本报热线称:他们的二轮摩托车由于没有入户上牌,被贵阳市畅通办的执法人员查获,他们拿着相关手续前去处理,却被告知要当地派出所或居委会出示的购车证明。然而,派出所和居委会却称,他们没有理由出这个证明。他们来来回回跑了几十趟,摩托车始终取不到。 据张先生介绍,上个月15日,他将一辆刚从旧车市场买来的二轮摩托车停放在二戈寨派出所门口,由于没有入户上牌,被畅通办的执法人员查获,以该车没上牌照为由暂扣。第二天,张先生拿着驾驶证、购车发票及车辆合格证到贵阳市畅通办接受处理。在检查完他的全部手续后,执法人员叫他到辖区派出所或居委会去开购车证明,才能接受处理。可是,张先生来到派出所及居委会后,对方却称:“我们又不知道你什么时候买的车,凭什么出这个证明。” 1月10日上午,记者和几名反映情况的市民来到畅通办,一名执法人员称,如果购车发票上没有注明是当事人的名字,那么就必须到派出所或居委会出具购车证明,如果购车发票上注明的是当事人的名字,就可以直接处罚。 1月11日,记者带着这个问题走访了贵阳市交警支队及车管所,在听取了记者的反映后,相关人员对畅通办的这一规定都没有发表看法。 贵州天一致和律师事务所的周明星律师认为,张某有购车发票和车辆合格证,即使发票上没有写单位和名字,张某也没有必要到派出所或居委会出证明,畅通办的这种做法没有法律依据。周律师称,张某可以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 作者:苗国强 来源:金黔在线—贵州都市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