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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可如此鼓励“献爱心”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16日13:54 中国宁波网-宁波晚报

  万全

  广州市某小学在小学生中开展“献爱心”捐款活动,最高者捐款达500元,学校将救助捐款超100元的学生名单醒目地张贴于学校大门口,并在表扬榜上赞扬这些踊跃捐款的同学,鼓励这种献爱心的行为。此事在学生家长和过路市民中引发了不少争议(前日《广州日报》)。

  笔者认为,学校的这种活动可能产生的负作用不可低估。第一,如此“献爱心”无形中加重了家长的负担。小学生本身就是一个地地道道的纯消费者,他的一切都必须靠父母供给。学校如此提倡,孩子必会拼命地找家长要,家长拗不过孩子,又怕得罪了老师和学校,所以即使不情愿,也只好忍痛掏腰包。

  第二,此举容易诱发孩子的名利思想和虚荣心。学校把捐款捐得多的学生用“表扬榜”张贴于学校的大门口,而且100元和超过100元的被分成两批,超过100元的在前,位于表扬榜的上方位置。这样会让孩子错误地认为,原来荣誉也可以这样轻易取得,捐得多也可以得表扬,进而会变本加厉,不顾家庭的实际承受能力。一个孩子看了之后回家埋怨家长“为啥不捐多一点”就很能说明这个问题。这对孩子今后的成长是不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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