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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了一部“手机”换来10年徒刑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16日14:55 南方都市报

  江门一男子误把14.5万元的仪器当手机偷走卖掉

  偷了一部“手机”换来10年徒刑

  本报讯(记者柯鸿海 通讯员李昕 黄海声)“我偷到的只是一部手机,价值没有那么高!”在江门的贵州籍外来人员杨先文万万没有想到,这部被他仅卖了200元的“手机”,却为他换来了10年的刑期。

  去年7月1日,杨先文在江门市蓬江区龙头岭一幢居民楼下,看到居民楼对面的一单车房的房门没有锁好,顿生贼心。他窜入单车房内,窃走了车房内的四卷铜芯塑料胶胶线和一台酷似手机的仪器。由于不识货,杨先文将这台仪器当成“手机”以200元的低价卖出。他没有想到,这并不是一部手机而是一台空中接口测试工具,价值人民币14.5万元。几天后,杨先文落网。在法庭上,杨先文说得最多的一句话就是:“我偷到的只是一部手机,价值没有那么高!”

  近日,蓬江区法院依法判处杨先文有期徒刑10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并处罚金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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